深圳检察机关全力推进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重点关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历史建筑、历史文化名胜、中国传统古村落以及文化遗产为核心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问题。截至今年4月底,深圳检察机关共走访调查不可移动文物、南粤古驿道等场所98处,确立案件线索24件,立案3件。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印发了《关于开展深圳市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基层院全面深入摸排相关案件线索,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作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南粤古驿道是历史上中原人入粤和岭南商贸活动的主要路径,既延续着广东历史发展的文化脉络,又承担着串联生态要素的生态廊道部分功能。坪山区检察院经现场勘查金龟古商道、古金龟桥,在立案后分别向坪山区文体局和石井街道办制发《磋商函》,请相关部门协同工作。龙华区检察院通过对龙华辖区古驿道线路、沿线历史文化遗产遗迹全面检索,尝试摸清保护利用现状,梳理检察监督工作思路;在立案审查后发出告知函,要求相关部门及时依法履职,落实南粤古驿道保护利用相关工作任务。

深圳检察机关对各区列入文物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文物和文化遗址进行现场走访勘查,部分基层院还与技术部门紧密配合,通过比对寻找案件线索。同时注重在案件管理系统中排查近年来涉及文物保护的刑事案件,从中筛查可能存在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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