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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宁)8月1日,在期货和衍生品法正式实施之日,上海期货界迎来了一场高规格、高水平、深层次的行业座谈会。座谈会由上海证监局、上期所、中金所联合主办。上海市人大财经委员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上海金融法院、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上海市期货同业公会、上海市证券同业公会、上海市基金同业公会、上海上市公司协会等11家单位代表出席会议。
作为我国期货市场和行业发展重镇,上海聚集了境内一半的期货和证券交易场所、近四分之一的期货公司,并产生了30%—40%的期货交易量,处于国内期货业“执牛耳”的地位。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6月底,上海共有35家期货公司,占全国期货公司总数的23.33%;净资本合计331.24亿元。今年前6个月,上海期货行业成交金额高达227.62万亿元。
会议以贯彻落实期货和衍生品法为主题,从立法、司法、监管、行业自律等角度就贯彻落实新法的具体举措,以及以新法施行为契机促进期货市场和行业改革创新发展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讨论与交流。
会议认为,作为我国期货市场的基本法,期货和衍生品法的实施,对上海期货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能级的全面提升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标志着我国期货市场发展及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相关工作翻开了法治化的历史新篇章、迈入了法治化的历史新阶段。要充分利用期货和衍生品法有关套期保值、服务实体经济的制度安排,支持和规范期货经营机构为产业客户开展套期保值、风险管理业务提供高质量的金融服务,提升期货市场和行业保供稳价、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要充分利用期货和衍生品法松绑期货公司自营业务、增加期货业务种类的有利契机,支持期货经营机构做大做强,更好地发挥期货经营机构的行业优势地位和作用。推动落实期货和衍生品法有关衍生品交易的新规定,积极稳妥开展期货和衍生品的产品和业务创新。
会议指出,期货和衍生品法是一部期货市场对外开放法。基于商品的“一价定律”,期货具有天然的国际性,期货和衍生品法顺应我国期货市场和行业对外开放的发展方向,专门规定了更适应国际化要求的期货交易、结算、交割等制度,并设专章对跨境交易和监管协作进行了专门规定,这为期货领域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深入推进制度型开放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障。
期货和衍生品法是一部期货交易者权益保护法。要切实把期货和衍生品法赋予交易者的知情权、保密权、求偿权等合法权利落实落地,要按照普通交易者、专业交易者分类的制度要求,做好对普通交易者的特别保护工作。在金融审判中准确理解和适用期货和衍生品法,根据新法有关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规定,推动落实民事优先赔偿原则,通过司法案例的不断丰富,完善有关市场主体的注意义务、过错认定、因果关系、损失计算等规则,依法支持受害者通过调解、诉讼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期货和衍生品法是一部期货风险防控法。期货既是管理风险的工具,但其自身也容易滋生风险,期货和衍生品法建立和完善了期货交易结算中央对手方制度、期货违约处理机制、期货经营机构内控制度、重大突发事件处置措施等期货风险防控制度,有关各方要严格执行,维护期货市场和行业行稳致远。
会议强调,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协作、发挥合力,共同推进期货和衍生品法在上海的全面深入贯彻实施,更好激活市场潜力,激发市场活力,将法律确定的制度优势转换为创新发展的新动能。
会议表示,上海期货界在积极贯彻落实期货和衍生品法的同时,将配合做好期货和衍生品法配套制度的制定修订工作,完善有关制度规则体系,为行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