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月25日从深圳市检察院获悉,2021年以来,深圳市检察机关多措并举保护知识产权,为创新驱动发展保驾护航。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91件297人,起诉242件435人。成功办理了吴某等人侵犯商业秘密案等一批新型、疑难复杂且在全国、全省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先后有3宗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市检察院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统筹全市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统一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加大对知识产权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对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的监督,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手段,为知识产权提供全方位司法保障。

采取“主动选定热点问题——理论研究制定解决方案——选择典型案例全程跟踪办理——判决生效总结提炼”的方式,扎实开展课题研究型业务指导案例培育。截至目前,已培育下发6个“深圳市知识产权检察业务指导案例”。如1号业务指导案例所确定的“商标件数计算规则”被写入两高最新知识产权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3号业务指导案例所确定的“商业秘密案件中trips协定运用和商业秘密整体性认定规则”被最高人民法院以典型案例转发。

针对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技术性强,当事人维权周期长、维权成本高的问题,出台《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工作规范》,创造性建立“检察官+检察官助理+技术调查官+专家辅助人”的复合型知识产权检察专业团队,已适用技术调查制度办理的4个案件均在3至4个月内办结,法院全部采纳技术调查意见。

制定出台《深圳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犯罪证据清单》,以清单的方式对常见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基本证据进行明确规范,把法律监督前置,将办案工作前移,以证据清单指导、督促公安机关完善证据,破解办案证据难题,提高知识产权案件办案质效。

加强商业秘密案件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两法衔接,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多次走访市中级法院、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并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日常联系沟通机制。联合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体旅游局会签印发了《商业秘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全面加强商业秘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配合,有效打击商业秘密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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