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记者从临沂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临沂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通过临沂市政府第106次常务会议审议,将于5月1日正式施行。

城市供水管理体制顺畅高效、运行维护机制科学合理,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办法》是临沂市为适应当前城市供水管理工作的新形势,为填补城市供水管理立法空白而出台的一部地方政府规章,它的出台也标志着临沂市城市供水管理步入法治管理时代。此次《办法》的制定在严格遵循上位法原则和精神,确保立法内容合法合规的基础上,以解决城市供水管理中的实际问题为导向,立足临沂市城市供水管理实际,进一步增强了《办法》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在《办法》中,明确提出了采取循环用水、综合利用及废水处理回用、雨水和再生水使用等节约用水的技术手段;以地方立法的形式,明确了对城镇经济困难家庭用水根据相关规定可以减免水费等,体现了临沂市城市供水管理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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