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下发《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决定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为期约7个月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围绕三个方面19项工作任务,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全方位、全领域清理整顿。
行动方案明确,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实行“九严查”,包括严查食品安全问题整改台账落实情况、生产者资质情况、进货查验情况、生产过程控制情况、产品检验情况、产品标签和说明书情况、从业人员管理情况、委托加工情况和企业自查质量情况。
行动方案要求,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进行“九整治”,包括整治经营资质不符行为,整治违规经营保健食品行为,整治进货查验制度及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不符合要求行为,整治未设置专区(专柜)行为,整治未设置警示用语行为,整治保健食品贮存条件不达标行为,整治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保健食品广告行为,整治利用网络、会议营销、旅游、电话营销等方式欺诈销售保健食品行为,整治通过传销、违规直销等方式营销保健食品行为。
针对中老年人易被虚假宣传误导问题,行动方案要求,在社区、大型商场、老年人活动密集场所组织开展识骗、防骗等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广泛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教育,引导广大消费者合理选择、科学食用保健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