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今年前四个月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规模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线上消费需求持续释放。随着疫情得到控制,生产生活秩序逐步恢复到正常,下阶段前期被压抑的消费将逐步得到释放。
有消费才会有生产,扩大消费才会刺激生产者扩大生产。尤其是在当下,消费对稳定经济增长更加重要。5月13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发挥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
深圳多措并举,致力于稳住消费基本盘实现稳增长。去年,深圳社消零总额跃居全国第五,距离万亿大关仅“一步之遥”。在今年的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深圳提出以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为总牵引,以活跃提升商圈经济、壮大消费新业态、促进传统消费提档升级为三大抓手,深入开展十大消费行动,瞄准消费破万亿再发力。
消费券对拉动消费具有立竿见影的作用。自4月28日起,深圳通过电商平台,向深圳消费者陆续发放5亿元消费券,种类包括餐饮堂食、餐饮外卖、景区门票、酒店民宿、健身行业等。据统计,深圳“五一”假期整体消费金额超230亿元,同比呈上升趋势。全市重点监测商圈人流量和销售额较2021年都实现增长,消费市场呈现出购销两旺的良好局面。
与此同时,深圳还致力于打造更加优质的消费环境。15日公布的《深圳经济特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着力以法治保障消费。条例针对很多消费痛点制定了针对性措施:比如不得默认勾选自动续费,随时取消要显著简便;对预付式消费设置冷静期,并且对提供预付式消费设定了资格门槛;演出门票必须明示退票规则,不得排除消费者退票权利等等。条例还规定,擅自分享消费者个人信息最高或罚50万元。
这部法律也是深圳2022年度立法计划之一,法治是深圳的硬核竞争力。通过立法保障消费,更有利于长效发挥消费的牵引带动作用。
除此之外,作为创新之城的深圳还着手以科技应用来解决消费痛点。前不久,全国首个数字人民币预付式消费平台落地深圳福田,该平台可让机构不能再随意动用消费者的预付资金,将“预付式”消费风险降至最低。
消费是经济增长的稳定器和压舱石,发挥消费的牵引带动作用不仅是为了当下的稳增长,更为了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和形成。作为先行示范区的深圳,有责任也有能力探索更多经验。